2023-06-20 11:32:07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方倩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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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(街道)、县防指各成员单位:
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,按照《平江县防汛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县防指决定自6月20日11时起,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
请各乡镇(街道)、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响应要求,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,密切关注雨水汛情发展变化,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。所有防汛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,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,提前落实预报预警、巡查防守、避险转移、应急力量等应对措施,突出抓好人员安全转移避险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
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3年6月20日
责编:方倩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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